1.根据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如自行办理货物报关手续,应当在海关注册并取得自理报关资格,或者委托经海关注册备案的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办理申报手续。
3、天然沙向台湾出口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4.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出口货物,还需提供“出境货物通关单”。